學生與家長注意事項
請家長於學生每堂下課後,查閱聯絡簿並簽名。
學生請假,請提前透過聯絡簿告知,若是臨時請假,請於上課開始前透過電話告知。
收費以一期為單位,請在開課前完成繳費動作。
如遇國定假日,課程順延,若有另外通知,則不在此限。
依當地縣市政府發布之停課公告執行。
依政府規定,當期上課日未逾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;當期上課日已逾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教材若經使用,不得退費;若教材遺失,請老師安排重新訂購。